接種流感及COVID-19疫苗可降低重症發生風險,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(下稱疾管署)參依美國CDC針對流感與COVID-19疫苗同時接種安全性評估,規劃本年10月1日起流感與COVID-19疫苗同步分兩階段開打,
一、流感疫苗公費接種對象
(一)10月1日起第一階段公費接種對象,共計有11類:
1.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。2.65 歲以上者。 3.55 歲以上原住民。 4.安養、長期照顧(服務)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 屬工作人員。 5.滿 6 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。 6.孕婦。7.具有潛在疾病者,包括(19-64 歲)高風險慢性 病人、BMI≧30 者、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。 8.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。9.幼兒園托育人員、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 人員(保母)。 10. 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、五專一至三年級學 生 。11. 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。
(二)11月1日起第二階段公費接種對象:滿50 至 64 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。
考量國際間新冠疫苗接種建議從「普遍接種策略」轉為「風險族群導向策略」,以年長者或有重症高風險因子者為主要接種建議對象
二、新冠疫苗公費接種對象
(一)10月1日起第一階段公費接種對象,共計有9類:
1.65歲以上長者。2.55-64歲原住民。3.安養、長期照顧(服務)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。4.孕婦。5. 6個月以上高風險對象,包含符合流感疫苗高風險對象條件(高風險慢性病人、BMI≥30者、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),以及結核病、失能(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、腦性麻痺、先天性缺陷、發展或學習障礙、脊髓損傷)、精神疾病(情緒障礙、思覺失調症)、失智症患者。6.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。7.幼兒園托育人員、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(保母)。8.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。9.滿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幼兒。
(二)11月1日起第二階段公費接種對象:滿50 至 64 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。